一是企业创新主体的认识不足、地位不明确。 首先是在思想认识上有差距,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创新是灵魂”,创新是国家强盛之本,是企业走出困境实现振兴之本。特别是一些企业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认识还没有到位,缺乏内在的动力,因而影响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的发挥。
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 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不明确,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尚未形成 就政企分开而言,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政企关系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总体上看,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已基本上得到落实,企业经营者决策权过小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有的企业缺少明确的创新负责人,也没有明确自身所处的行业地位及中长期的创新目标,更缺少创新的体系管理。各自为战,缺少协同与合力的状态。有的企业创新没有创新的引领组织,缺失平台功能,以及与外部资源合作不充分。有些技术人员为了创新而创新,创新价值落地难。
企业缺少创新体系、缺少顶层设计。有的企业缺少明确的创新负责人,也没有明确自身所处的行业地位及中长期的创新目标,更缺少创新的体系管理。 集团总部认为创新是各分子公司、业务部门自己的事情。结果形成了各自为战,缺少协同与合力的状态。
指生产技术的创新,包括开发新技术,或者将已有的技术进行应用创新。科学是技术之源,技术是产业之源,技术创新建立在科学道理的发现基础之上,而产业创新主要建立在技术创新基础之上。技术创新机制是指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之间矛盾得以不断展开和解决的一系列动力、规则、程序和制度的复杂系统。
技术创新(Technical Innovation)技术创新,指生产技术的创新,包括开发新技术,或者将已有的技术进行应用创新。管理创新则是指组织形成一创造性思想并将其转换为有用的产品、服务或作业方法的过程。也即,富有创造力的组织能够不断地将创造性思想转变为某种有用的结果。
因此,技术创新包含着技术本身的创造和技术在生产、商业应用上(主要指新市场的开拓)的创新两个方面。同技术发明相比,它还具有经济性、竞争性、时效性、商业性等新特性。它体现了技术创造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过程中,技术创造性进一步扩大、延续与发展。
为了促进药品、医疗器械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好的满足人民防病、治病、康复、保健、计划生育的需要,正确评价医药科技成果的水平,健全科技成果鉴定制度,加强科技成果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根据国家科委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结合医药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正确评价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社会经济价值和推广应用的可行性,加强对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以利科技成果向生产应用部门的转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科技成果分为理论性成果和应用性成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劳动的结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了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交流、应用和推广,加速四化建设,根据国家科委科技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好科技成果的交流、应用和推广,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